乌地税函发〔2009〕382号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实施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管局、开发区局、园区分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内地税字〔2009〕3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9年12月2日印发
打字:杨慧敏 校对:税政管理科 王珺